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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(2023年)

2023/11/26 11:59:37

来源:兰州市民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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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城市低保

  城关区、七里河区、西固区、安宁区、红古区:年人均由10968元(月人均914元)提高到11040元(月人均920元)

  永登县、榆中县、皋兰县:年人均由8244元(月人均687元)提高到8400元(月人均700元)

  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补差发放。

  二、农村低保

  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由5268元(月人均439元)提高到不低于5580元(月人均465元);

  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由5268元(月人均439元)提高到不低于5580元(月人均465元)

  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由5004元(月人均417元)提高到不低于5304元(月人均442元)

  农村低保三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由1008元(月人均84元)提高到不低于1068元(月人均89元)

  农村低保四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由696元(月人均58元)提高到不低于744元(月人均62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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