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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新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

2023/1/8 15:25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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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近日,《兰州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简称《细则》)出台,1月1日起施行。《细则》明确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,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,科学合理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,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,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。
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每周5天,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;每天2小时,结束时间与新区职工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。初中学校可开设晚自习,晚自习统一纳入课后服务。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课后服务时间,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周六、周日或寒暑假开展延伸服务。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标准为3元/生·天。
  服务性收费以学期为计费周期由学校统一收取,不得跨学期预收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应予以免收,由财政承担。学生因事请假或因故退出须提出书面申请,学校按未服务的天数据实清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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